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宣城法律咨询
2025-0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当雇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恢复原工作能力,或者经确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第二,当雇员因非生产、非工作原因致使本人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还包括当雇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教的。这些情况下,雇主可以解除与雇员的劳动关系,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法定另有规定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四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导致无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可以延长支付工资的时限,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为劳动者提供支付保障。在实行延长支付时限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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